走不出的离婚之痛,藏着关于自我的真实

嘉待情感
2023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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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为什么走不出离婚之痛?

因为你丧失了“自我完整性”。

“自我完整性”是一个人能够坚守自我,充分了解自己内心的需求,拥有主动选择的能力,也拥有顺应环境主动改变的能力,更重要的是拥有感受幸福和快乐的能力。

丧失“自我完整性”的人,既不能坚守自我,也不清楚自己内心的需求,总是期望对方先改变,先主动。自己没有任何能力去选择,去改变自己,所以只能沉浸在痛苦里,等待对方拯救。

成人关系的问题,是自我问题带来的结果;自我的问题,则是早年关系带来的结果。

只有当你意识到自我>婚姻,也就是内在的自我比婚姻更重要时,你才有机会摆脱离婚带来的痛苦。

而当你以离婚之痛为契机,看向自我的真实,并实现自我完整时,离婚之痛也就开始往积极的意义转变——走向自我成长之路。

01离婚之痛是自我丧失之痛,背后是早年依恋关系的丧失之痛

离婚就一定痛苦吗?不一定。

对那些在婚姻中已经无爱,剩下只是折磨的人来说,离婚反倒是一种解脱。而对有的人来说,离婚后即便会感到孤独寂寞,也不会困在痛苦中走不出。

其实离婚只是一种生活情境。

不难发现,不同的人对同一生活情境的感受和应对方式可以截然不同。

有的人在离婚之后越活越通透,越过越精彩,越老越幸福,他们从离婚的痛里开出了花;

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失去对生活美好的信念,越活越迷茫,越过越沮丧,离婚成了一辈子走不出的阴影与伤痛。

类似的还有,有的人在数次创业失败身负巨债的情况下,依旧可以东山再起重获成功;

有的人仅仅因为失业就可以一蹶不振,失去对未来的信心与希望——

这里的婚姻或者事业,都是生活情境。

那为什么不同的人,对同一生活情境的感受和应对方式,可以如此不同呢?

答案是自我感。

自我感,是一个人对自我存在的感知,对自我身份的认同。

事实上,生活情境只是客观的生活情境,然而一旦你把“自我感”与生活情境挂钩,也就是你的自我完全寄托在生活情境上,那么生活情境的挫折必然会带来强烈的痛苦——

一种对自我存在和身份的丧失之痛,一种自我完整被破碎的痛。

比如,离婚的我是不值得被爱的,失去工作的我是失败的。离婚或者失去工作后,我不知道我是谁。

自我被如此定义,在遭遇挫折时,你自然缺乏超越挫折的力量。

就像一个人无法抓住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离开地面一样,此时的生活情境成为困境,痛苦成为无法超越的痛苦。

可以说,一旦将自我感与生活情境挂钩,在校的挫折,都是伤筋动骨;

自我感若没有与生活情境挂钩,再大的挫折,对心理也只是伤及皮毛。

之所以需要将“自我感”与生活情境挂钩,自我处于不断向外求的状态,正是因为自身是不完整的,需要通过婚姻或者事业来获得虚假的自我完整感。

虽说每个人感到到痛苦的程度不同,但我理解你感到的痛苦是真实的。

它是这样给一个心理过程:

丧失自我完整性,使你将自我完全寄托在婚姻中,通过伴侣或婚姻来获得自我完整感。

实际上,这种完整感是虚假的,因为你的内在自我并未发生真正的转变,自我内心的存在全靠婚姻供给,也就称不上真正的自我完整。

当遭遇离婚时,这种虚假的完整感崩塌。

表面上看是婚姻关系的丧失之痛,实际上是你丧失自我完整性的问题被暴露出来,带来的是自我丧失之痛。

很多学员描述的是,感到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感觉心被掏空。

此时失去婚姻,对你来说就像婴儿失去了母亲,所以你会痛苦不堪。这种痛激发的是早年依恋关系中的丧失之痛。

其中起作用的是这样一种心理防御机制——

退行:是指人们在受到挫折或面临焦虑、应激等状态时,放弃已经学到的比较成熟的适应性技巧或方式,而退行到使用早期生活阶段的某种行为方式,以原始、幼稚的方法来应付当前情境,来降低自己的焦虑。

自我不完整,会无意识地使用退行这种心理防御机制。

心理处于退行状态,感到如同婴儿失去母亲般强烈痛苦的你,自然缺乏走出离婚之痛的力量。

02从离婚之痛看向自我真实——发展性创伤带来的丧失自我完整性

遭遇痛苦时,急于逃避痛苦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。然而没有人会喜欢痛苦,也没有人能真正逃避痛苦。

当你能理解离婚之痛是一种丧失之痛,并看向痛苦背后有关自我的真实时,痛苦也就具有了积极的意义。

人是社会性动物,是关系性的存在。在生命早期,自我通过关系建立并得以发展。

婴儿最早的自我意识产生于与重要养育者的依恋和互动中,通常是母亲。

当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,与养育者建立了稳定亲密的依恋关系,并获得足够爱的体验

他的真实自我是被全然接纳的,他就可以自然发展出完整的自我。

拥有自我完整性的人,能够坚守自我,充分了解自己内心的需求,拥有主动选择的能力,也拥有顺应环境主动改变的能力,更重要的是拥有感受幸福和快乐的能力。

他们从内在体验自我,不会把自我感建立在婚姻之中。对他们而言,离婚只是一种经历。

无论是主动离婚还是被动离婚,离婚都是因为在婚姻中已无法获得良好的体验感,他们遵从内心的选择。

他们客观灵活地看待生活情境,相信自己值得拥有爱与幸福,并在当下的生活中积极去感受和创造想要的体验感。

最重要的是,他们对自我有稳定的内在感知—— 一种对“我是谁”的笃定。

当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,并未与养育者建立稳定亲密的依恋关系,未能获得足够爱的体验。

在关系中更多体验到的是被控制、苛责或者被忽视,他感到真实自我的一部分,甚至全部是不能被接纳的,于是他们放弃自我不被接纳的部分,顺从外界的要求生活。形成发展性创伤,或者童年创伤。

发展性创伤:儿童在成长中持续经历的负面事件和体验,会在看不见的地方持续折磨他们,影响他们的一生。

丧失自我完整性是发展性创伤带来的结果。

丧失“自我完整性”的人,既不能坚守自我,也不清楚自己内心的需求,总是期望对方先改变,先主动。他们在生活情境中,表现出广泛的被动和无力感。

自我完整是生命的内在动力。

那些不被满足的需求,那些缺失的爱的体验,会成为潜意识中的未完成事件,促使我们渴望在亲密关系中获得补偿,最终体验到自我的完整性——即便这种完整感是虚假的。

比如,你早年更多体验到的是被控制,便会期待在婚姻中可以充分做自己,感受自我是被全然接纳的。

如果早年更多体验到的是被忽视,则会期待在婚姻中被在意和被重视,感受自己是值得被爱的。

显然,婚姻成为一场盛大的投射:父母让我们缺少什么,我们便会希望从婚姻中获得什么。

此时伴侣成为你心理上的抚育者。

遭遇离婚也就带来强烈的丧失之痛,直达深处的心理创痛,激发的是最初婴儿般的分离焦虑以及对分离的恐惧。

想想看,你到底是为失去婚姻而痛苦,还是为早年创伤性经历下,不能成为完整的自己而痛苦?

而丧失自我完整性的你,没有任何能力去选择,去改变自己,只能沉浸在痛苦里,等待对方拯救。

03重建自我完整性,走出离婚之痛

可以看到,离婚之痛呈现出这样一个事实——你丧失了自我完整性;而让你无法走出痛苦的,也正是因为丧失了自我完整性,心理处于退行状态。

既然问题发生在生命的早期,是否意味着我们就无能为力了?

当然不是,人的心灵是具有可塑性的,我们可以重建自我完整性。

把自我感与生活情境脱离开,从内在体验自我

婚姻是发生在两个独立完整的成年人之间,平等互惠的亲密连结,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救赎。

离婚也只是一种经历,并不意味着被抛弃或者自己不值得被爱,并不意味着再无幸福的可能。

把自我感与生活情境脱离开,意味着停止向外求,与那个内在感受的自己建立连接,从内在体验自我。

正念觉察,当下我的感受是如何,即便是感到痛苦,也请允许痛苦的存在。

感受是有关我们内心的真实,痛苦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。

只有当你不抗拒痛苦时,我们才能拥有自我情绪体验的完整性。

我们不是要战胜痛苦,而是战胜那个抗拒痛苦的自己。

当你充分感受离婚带来的丧失之痛并与之共处时,你才有机会看见过往属于自己的真实。

也只有当你把自我感与生活情境脱离开,你才是那个不被离婚所定义的真实自我,才拥有改变生活情境,摆脱痛苦的可能性。

哀悼过往的丧失,接纳自我完整

当你开始碰触到过往的经历时,这可能会带来强烈的心理阵痛。

比如,当你意识到自己需要在婚姻中,通过伴侣的认可来获得存在感,源自过往不被父母所认可的痛苦经历。

你看见了那个没有得到认可就无法被接纳的自己。

比如,当你意识到自己需要在婚姻中,通过伴侣的爱来获得价值感,源自过往父母爱的缺失带来自我无价值感的痛苦经历。

你看见了曾经不被爱且缺乏价值感的自己。

这个过程,往往伴随的是强烈的愤怒与悲伤。然而这都是关于我们自身的真实,是过去自我的一部分。你要做的就是勇敢接纳,不再逃避。

哀悼过往的丧失,那些不被满足的需求,那些缺失的爱,以及不被接纳的自己。

看见自我不被接纳的部分,不施加任何评判,看见背后的需求——那些有关爱、有关自我完整的需求。

唯有如此,自我的碎片才得以拼凑,变得完整起来。

当你越来越能肯定和尊重内心的感觉,就能遵从内心的指引行事,做到自我坚定——结婚也好,离婚也好,始终都是以自身是否感到幸福为出发点。

做自己心理上的养育者,满足自身需求

将自我完全寄托在婚姻之中,那么离婚之痛只是要告诉你,能帮助你实现自我完整的,只有你自己。

看见早年创伤性经历中的内心需求,做自己心理上的养育者,满足自身需求。

比如,你需要被认可,那么从现在开始,停止自我攻击和否定,给予自己肯定与认可;

需要的是无微不至的关怀,那么先从自我关怀开始,关怀自己的身体和心理状况,照顾好自己;

需要的是被尊重和理解,那么先看见自我感受,理解自我,尊重自身感觉和需求的合理性。

当你向内探索,成为自己心理上的养育者,就不会再向外求,不会把婚姻凌驾于自我之上。

此时离婚也真正成为一种客观生活情境,一种经历,这并不妨碍完整的你,继续追寻幸福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成为自己心理上的养育者,并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,认为自己从此不再需要婚姻不再需要关系了。

而是依靠自我力量实现自我完整,在自我完整的基础上,发展出真正爱的能力,构建健康幸福的亲密关系。

以自身为主体,感受和创造生活积极的体验感

自我主体感,即“我的人生我做主”,我是我命运的创造者和承担者的感觉。带着主体感,活出自我生命的韧劲。

积极改善当下的痛苦处境,感受和创造生活积极的体验感。

比如,从安全的人际关系中寻求支持与慰藉。

婚姻只是人际关系的一种,我们生活中应该有很多种人际关系,不仅仅局限婚姻。

让你感到安全与舒适的人际关系,也可以帮助我们走出离婚之痛。比如婚姻家庭咨询师,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治愈离婚创痛;

亲近的好友同伴,可以让我们获得支持和抚慰的情感性体验,减轻内在的孤独与不安。

还可以从事自己感兴趣和喜欢的活动,在擅长和喜欢的事情中,感受被滋养的自己。

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更广泛的生活范围,投入其中,你会感受到更加丰富完整的自己。

而你对婚姻的依赖也会相应减少,失去婚姻的痛苦将变得十分有限。

既然幸福不是永恒的,这也意味着痛苦不是永恒的。

当你依靠自我力量逐渐实现自我完整时,你会明白,离婚只是一次契约的结束,成就自我才是永不停歇的发现之旅的目的。

不管爱你的人来了或者去了,婚姻有了或者没了,永远可以陪伴你不离不弃的那个人,只有你自己。

这是每个女人应该在心里和自己签订的契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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